本团队代理的李某涉嫌盗窃罪一案,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顺利办理了取保候审,后该案件于2022年5月被移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机关审查量刑起诉,在此期间,本人作为辩护人通过详细阅卷、多次与李某本人沟通,了解案件细节确定辩护方案后,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出具《建议不予起诉的法律意见书》,最终被检察官采纳,为委托人取得不起诉的辩护佳绩。
2022年2月10日,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盗窃罪主动到公安局投案自首。本团队接受委托后,认真细致的研究案卷材料、检索案例、研究论证以及与家属及李某本人多次沟通,充分了解李某捕前的生活、工作情况,从其主观恶性、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社会危害性、法定从轻或减轻情节等方面入手,对《建议不起诉的法律意见书》字斟句酌,详尽叙述论证,并附上多页证据。经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检察机关最终采纳了辩护律师建议不起诉的辩护意见,并于2022年8月23日作出《不起诉决定书》。
司法实践中,在逮捕后能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已属不易,本案不仅为委托人进行了取保候审,还取得实质性突破,使检察机关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本团队以专业、敬业、优质、细致、高效的执业精神,深厚的法律研究功底和法律实务经验再创刑事辩护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