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个人信息6万条判缓刑案
作者:何文真 更新时间 : 2022-08-11 浏览量:503
起因:
C某因开办游戏公司,经营中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罪被办案机关取保候审,当事人家属及时委托何文真律师进行辩护。
办案经过:
辩护人经会见、阅卷、查阅相关案例,并结合本案资料,综合分析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C某构成犯罪。
首先,起诉书指控C某多次卖给L某公民个人信息共计66000余条无证据证实,二被告的供述不能确定C某卖给L某手机号码条数。其次,对于C某向L某提供的涉案电话号码,L某、C某供述的条数,显然是其猜测性的估算,不能作为定案依据,本案涉案电话号码条数应当以实际查证属实的数据为准。最后,公诉机关所提交的涉案电子数据即手机号码属于非法证据,依法应当排除,不得作为定案依据起诉书指控C某向L某提供信息在50000条以上,起诉书指控的数量严重不确实、根本不充分。
律师认为起诉书指控C某向L某提供个人信息条数无法查明,应当以C某的获利情况来衡量其定罪量刑。本案中C某获利仅有3000余元,未达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入刑标准,因此应当对C某宣告无罪。同时辩护人提出即便认为C某构成犯罪,其犯罪情节也不属于特别严重,起诉书指控其卖手机号码条数不客观,综合考虑其全部情节,辩护人认为应当对其判处免于刑事处罚或者判处缓刑。
结果:
经过辩护人多番努力,虽然无罪辩护的意见未被采纳,但最后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缓刑,也是预期的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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