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经辩护不起诉
作者:何文真 更新时间 : 2022-08-11 浏览量:172
起因:
L某某因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被侦查机关取保候审,如罪名成立,起诉到法院,其将面临刑事处罚,当事人家属在办理取保候审后,委托何文真律师进行辩护。
办案经过:
律师在查阅案卷资料发现L某某与他人共同出售考试答案行为,不符合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犯罪构成要件,不构成犯罪,应当依法对其不起诉。后来,经辩护人多次沟通并向办案机关提不起诉法律意见书极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直至不起诉法律意见被司法机关逐渐接纳。
结果:
最终,办案单位经研究,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决定不予起诉,并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给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