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连义律师亲办案例
成功代理一起二审改判民间借贷案
来源:娄连义律师
发布时间:2022-08-09
浏览量:299

两被告系夫妻关系。2019年12月20日,被告向原告借款人民币14万元,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整,利率为月息千分之十五,借款期限12个月;逾期不偿还本金及支付本息,应支付逾期利息、违约金等相关费用。被告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提供被告所有的位于安阳市殷都区某号的房屋一套作为抵押担保,抵押合同在安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自2019年9月21日起,被告至今没有履行还款及付息义务。原告维持聘请娄连义律师代理其起诉至法院,一审法院未依法支持利息。本代理律师向当事人释明情况后建议其上诉。当事人当即决定上诉,最后,法院改判,依法支持了我方当事人的上诉增加利息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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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连义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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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娄连义
  • 执业律所:
    河南万昆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105*********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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