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壮律师亲办案例
脑动脉瘤治疗不当致患者死亡原告获赔约85万余元
来源:董壮律师
发布时间:2022-06-09
浏览量:372

脑动脉瘤治疗不当致患者死亡

原告获赔约85万余元


       患者困倦乏力半年余,发现左侧大脑后动脉动脉瘤半个月入住被告医院,入院诊断为:1.左侧大脑后动脉动脉瘤2.高血压病3.冠心病。

       医院为患者全麻下行经股动脉插管脑血管造影术并支架辅助动脉瘤栓塞术。术后患者查体见双侧瞳孔散大,蛛网膜下腔出血而死亡。死亡原因: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诊断:1.多脏器功能衰竭2.左侧大脑后动脉动脉瘤术后3.蛛网膜下腔出血4.高血压病5.冠心病等。

       经我所审查病历材料,认为:医院具有医疗过错,且该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间具有因果关系。一审人民法院依据原告方申请委托司法鉴定。鉴定意见认为:除了术中动脉瘤自发性破裂,更多系手术操作不当或失误所致动脉瘤破裂。被告医院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其过错与患者动脉瘤破裂并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建议原因力大小为主要原因。

      本案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医院赔偿原告方约85万元。


以上内容由董壮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董壮律师咨询。
董壮律师专职律师
帮助过878好评数5
  • 咨询解答快
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8988号槐荫区法律服务大厦(乐梦中心)1号楼1115室)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董壮
  • 执业律所:
    山东易焕之邦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
    13701*********412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地  址:
    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8988号槐荫区法律服务大厦(乐梦中心)1号楼111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