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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W先生成功退回广西省来宾市某商品房定金2万元

作者:陈旺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22-05-20 11:55 浏览量:130

2022年1月30日,W先生前往来宾市某楼盘看房,看房过程中,销售人员不断以楼盘利好消息劝说W先生购买该楼盘物业。W先生为人比较谨慎,认为买房不是一蹴而就的事,也要货比三家才能买到最实惠的房子,所以并没有表现出强烈的购买欲望。销售见状,为了尽快促成交易,于是告诉W先生,现在买房可享受员工内部价格,还送车位,细算下来,折扣优惠加上车位可以帮W先生省下一大笔钱,但是这个活动只剩最后一天,错过了就没有了。朴实的W先生被打动了,没有多想便交了2万元定金,锁定了一套房源,并签署的认购书。
事后,W先生反应过来,手上的认购书只是认购房产的凭证,有关于送的车位只是销售口头上的承诺,没有任何凭证。于是W先生立即找到销售索要有关赠送车位的凭证,销售人员以已经在向领导申请了为由搪塞W先生。此后几天里,W先生不停地向销售人员索要车位赠送的凭证,最后销售人员告知W先生,车位没有申请下来,不能赠送车位了。W先生此时才反应过来,根本就没有买房送车位一说,这只是销售人员为了让自己快速下定编出来的谎言。W先生十分气愤,要求退房退定金。开发商表示销售人员的个人言行不代表公司,W先生已经签了认购书,就要履行约定,定金不退。W先生又气又急,但也深知仅凭一己之力,很难与开发商对抗。于是W先生找到了我们团队,并决定委托我们助其拿回定金。
接到委托后,我们立即介入,积极与开发商沟通,但开发商态度十分强硬,我们快速调整策略,在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法律措施之后,开发商最终于4月2日答应退款,当月15日,W先生收到了全部退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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