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邯郸市XX公司诉被告北京XX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作者:吴志强 更新时间 : 2022-05-19 浏览量:545
原告邯郸市XX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XX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原告与被告分别于2018年6月、9月签订《河钢XX余热项目土建、钢结构、机务安装合同》后经过验收投入使用,至起诉时,被告尚有8895430元工程款未支付原告。
后原告邯郸市XX有限公司委托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吴志强律师代理与被告北京XX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5920817.41元及逾期利息。
业务领域
刑事案件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公司企业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
婚姻家庭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