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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刑交叉职务代理仲裁案胜诉弥补受害人300多万的损失
来源:万祖军律师
发布时间:2022-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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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12月25日xx仲裁委作出济仲裁字(2019)第11xx号裁决,裁决:一、确认田xx与xx康居商贸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201902xx)无效;二、xx康居商贸有限公司应当于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田海棠返还购房款100000元,支付以10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2月3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三、驳回田xx对xx康居置业有限公司的仲裁请求。

2、本仲裁案件涉嫌房屋的一房二卖,xx康居商贸公司的售楼处人员伪造商贸公司的印章与30余人签订多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被骗300余万元,涉案人员被以诈骗罪判决,涉案的赃款已被其赌博挥霍一空,为维护受骗人员的利益,代理人积极研究案情,最终在刑民交叉和职务代理处找到公司承担责任的依据,案件最终获得了胜诉,维护了受害人的利益。后 商贸公司撤销仲裁,在代理人的代理人中院驳回了其请求。

3、本案受害人30多人涉及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受害人在骗子被抓的前提下无法维护自己的利益。多次找律师包括政府的法律顾问解决此问题。但均无法解决,后在朋友的介绍下找到本律师,经本律师代理获得胜诉,维护了受害人300余万的经济损失,并为当地的社会稳定提供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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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万祖军
  • 执业律所:
    上海锦天城(济南)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701*********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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