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件情况
云南的尹某和湖北的肖某经人介绍相亲认识,于2015年在湖北登记结婚,育有一子,由于婚前缺少认识,夫妻缺乏感情基础,且婚后肖某有家暴行为,最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尹某委托律师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2、律师点评
本案系调解离婚,跳过了双方回户籍协议离婚的冷静期,离婚较快。本案中由于肖某对本次婚姻存在过错,应当在分割财产时予以少分,但是考虑到孩子小肖归男方抚养,双方对财产分割没有提异议,顺利调解离婚。
3、律师建议
在离婚案件中,争议关键主要就是财产和抚养权问题。财产分为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婚后夫妻收入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共同所有,应当注意。
抚养权问题,2周岁以下原则上归母亲,2到8周岁看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抚养,8周岁以后尊重孩子意愿。
3.当一方存在家暴行为时,应当尽早报警,保存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