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素满律师
王素满律师

找法网律信通认证律师

服务更有保障

  • 信誉深度认证律师
  • 签订委托协议保证服务质量
  • 收费合理标准
  • 司法部门全面监督和保障
副主任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专业领域:婚姻家庭 涉外纠纷 合同纠纷 公司企业 继承

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找法网

190-3111-2810

接听时间:08:00:00-23:00:00

当前位置:找法网 > 石家庄律师 > 裕华区律师 > 王素满律师 > 亲办案例

第三人撤销之诉帮助妇女追回被抵押的财产

作者:王素满  更新时间 : 2022-05-08  浏览量:363

      吴丽与李明1998年登记结婚,2007年共同购买房产一套,登记在李明名下,2017年8月吴丽与李明协议离婚,约定该房产归吴丽所有。但是2017年3月份,李明瞒着吴丽与某银行石家庄分行签订《个人抵押贷款合同》,约定贷款金额80万元,贷款用途用于装修、购家私电器,以该房产抵押并办理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办理抵押消费贷款档案中有两人离婚复印件一张,显示离婚时间是在2015年7月,但是没有双方的离婚协议书及离婚证。后因李明不能按时还款,某银行向石家庄市甲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还款并请求拍卖该房产优先偿还债务。甲法院通过公告送达李明传票并缺席开庭审理出具了判决书,支持了该银行的诉讼请求并公告送达。在这次诉讼中,该银行没有把吴丽列为被告,吴丽对该案毫不知情。2017年8月份,离婚后吴丽办理房产变更手续时才发现房产已被抵押且无法变更。吴丽到某银行要求提供贷款合同,该银行予以拒绝,吴丽以某银行违规发放贷款为由向银监会进行投诉,银监会审核后认为该银行在审查贷款材料时存在瑕疵。后吴丽向乙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李明与某银行签订的《个人抵押贷款合同》无效,2019年4月吴丽在该银行递交的证据材料中才知道甲法院判决以及贷款合同,于是申请撤回起诉,她在走投无路时向律师寻求帮助。


      事情发生将近两年,她不断在奔波求助但始终找不到方向,巨大的压力导致她身心交瘁。律师认为:吴丽是在确认李明和该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无效时才知道甲法院的一审判决书,该判决侵害了吴丽作为房产所有权人的利益,甲法院的审理程序和审判结果均存在问题,可以通过第三人撤销之诉进行救济。鉴于吴丽经济困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她书写第三人撤销之诉申请书,整理相关证据到法院立案。第三人撤销之诉属于民事诉讼法新增加的诉讼程序项,经过律师和立案法官的多次沟通协调终于立案成功。开庭前律师认真梳理证据和代理意见,并认真分析该银行提交的证据,整理代理策略。一审开庭审理后法院认为甲法院的判决审理程序和审判结果均侵害了吴丽的利益,支持了吴丽的诉讼请求。该银行不服提出上诉,援助律师继续为吴丽提供法律援助,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原审认定事实不清,裁定发回重审。律师针对中级人民法院的查询重点,重新整理证据,继续为她提供法律援助,参与庭审书写代理意见。一审法院认为该银行作为专业经营贷款的公司没有尽到审慎核实义务,没有查明涉案房产是否属于李明个人的财产就办理了抵押贷款并进行登记,甲法院的判决认定涉案房产属于李明个人房产,判决该银行在李明到期不能还款的情况下对涉案房屋可行驶抵押权,该判决结果损害了吴丽的所有权,判决支持了吴丽的诉讼请求,该银行上诉后律师继续为吴丽提供法律援助,积极参与庭审,2021年6月份,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该银行在审核贷款过程中没有尽到审慎义务,维持了一审判决。该案例被评为河北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目前中国家庭的房产大多数登记在男方名下,男方拥有双方房产的全部产权,导致女性的财产权益极易受到侵害,凸显了性别不平等。吴丽通过第三人撤销之诉实现了权利的救济,凸显了第三人撤销之诉对未参加诉讼的第三人程序权益的有利保障,维护了妇女合法的财产权益。建议不动产登记部门和民政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在办理房产过户、抵押等手续时方便查询当事人的婚姻真实情况,加大对女性财产权利的保护力度。



以上内容由王素满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王素满律师咨询。

王素满律师 副主任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专业领域:婚姻家庭 涉外纠纷 合同纠纷 公司企业 继承

手  机:190-3111-2810  非接听服务时限内请: 在线短信咨询

(接听服务时间:08:00:00-2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