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某与来某于2011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不久因双方感情不和,双方经常因琐事吵闹,双方实际已分居。2013年2月,来某因资金短缺,向阮某借款20万元,借款到期后来某无力归还,阮某向法院起诉,一审法院判决双方承担共同偿还责任。
一审判决后,宋某找到本律师,请求代理上诉。本律师充分了解情况,收集了来某曾经多次赌博的证据材料,认为该民间借贷实际很可能就是赌博非法债务。上诉后,我方充分发表意见,但无法证明系赌博债务,但二审法院最后判决为来某个人债务,依法成功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