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尚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作者:马立喜 更新时间 : 2022-04-26 浏览量:300
案情介绍
江苏省尚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原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是马立喜律师于2017年接办的案件。接手案件之时,尚某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控辩双方就该案件涉案动物系人工繁育的红尾蚺不持异议,但根据当时的司法解释规定,尚某所涉数量已达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标准。
辩护过程
马立喜律师作为本案的刑事辩护律师,自案件侦查阶段便介入案件。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经过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马立喜律师也数次联系承办案件的侦查人员、检察官表达本案不构成犯罪的观点,并提交了8661字合计12页的书面《律师意见》。期间,咨询了相关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专家、查阅了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理论文章、裁判案例。
判决结果
经过律师辩护,最终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当事人以无罪之身重获自由。 虽然案件最终没有以检察院不起诉方式作出,但是却以更优的公安机关作出《撤销案件决定书》的方式结案,结案的理由是“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当然特别要感谢此案的所有司法工作人员能够秉持公正执法的理念,不然的话这个案件的当事人此时还应该在监狱中服刑。案件办理过程中,委托人就马立喜律师的工作及书面《律师意见》的评价已是“堪称完美”,案件结果也给了当事人最大的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