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爱兵律师
蒋爱兵律师

找法网律信通认证律师

服务更有保障

  • 信誉深度认证律师
  • 签订委托协议保证服务质量
  • 收费合理标准
  • 司法部门全面监督和保障
合伙人律师

服务地区:广西-南宁

专业领域:婚姻家庭 继承 刑事案件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公司企业 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找法网

137-6844-3988

接听时间:08:00:00-23:00:00

当前位置:找法网 > 南宁律师 > 青秀区律师 > 蒋爱兵律师 > 亲办案例

C女士与D先生离婚案

作者:蒋爱兵  更新时间 : 2022-04-20  浏览量:533

【委托人】C女士

【案由】离婚纠纷

【委托人诉求】离婚,得到孩子抚养权

【办案策略】诉讼与调解相结合

【代理结果】B女士顺利离婚,并获得了孩子抚养权

【案情简介】

D先生饭局认识C女士后自称是南宁某地产公司经理,有房有车。

后C女士发现D先生爱吹牛、轻浮,想分手,不易受孕的自己此时怀孕了,无奈奉子成婚。婚后,家庭大部分开销都由C女士担。

一次聚会中,C女士得知D先生没房,却以还房贷为由逃避家庭责任,而且仅仅是普通职员,根本不是什么经理。

C女士要离婚,D先生以“没出轨,没错”不同意离婚。于是双方冷战,分居。

C女士找到蒋爱兵律师,希望尽快离婚,争取女儿抚养权。主办律师认为,如男方不同意离婚且有小孩很难一次判离,若能做通思想工作,调解是最快的。

蒋律师指导C女士合法取得了书面证据、聊天记录、录音等能证明D先生欺骗C女士,有错在先的证据。收集好证据后,在蒋律师的开导及调解下,D先生从抵触到平和,意识到C女士去意已决无法挽回,离婚不可避免。

但是D先生在调解中坚持要小孩的抚养权,律师在调解的同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立案后,蒋律师多次与主办法官联系,让法官清楚本案的具体情况,并争取到法官的支持和帮助,并同意做庭前调解。最终,在庭前顺利调解成功,并当庭出调解书。C女士顺利离婚,并得到了女儿的抚养权,实现了全部诉求。


以上内容由蒋爱兵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蒋爱兵律师咨询。

蒋爱兵律师 合伙人律师

服务地区:广西-南宁

专业领域:婚姻家庭 继承 刑事案件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公司企业 债权债务

手  机:137-6844-3988  非接听服务时限内请: 在线短信咨询

(接听服务时间:08:00:00-2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