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女士与卢先生相识后同居生下一个女儿随着时间流逝两人逐渐开始感情不和协议分手商定女儿随母亲生活但父亲却始终没有支付女儿的抚养费陈女士将其诉至上海市某法院人民法院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卢先生先一次性支付2021年至2027年期间孩子的抚养费70万元2028年至2037年每年支付抚养费10万元
协议达成后双方却产生了不同的担忧:陈女士认为自己是单亲母亲因为担心对方不按期支付抚养费她要求对方连同后面十年的抚养费一次性付清卢先生却担心如果一次性付清抚养费对方如果使用不当、挥霍掉怎么办?
在抚养费纠纷中,父母分手后彼此间往往存在“信任危机”,这也是导致抚养费无法顺利支付的重要原因之一,要缓解这种信任危机,必须找到一个双方都信任的“中间方”。
本案中,经律师与法院多次沟通,该法院联合区检察院、教育局、司法局共同委托公证处设立专门账户,将卢先生本应后面十年分期支付的100万抚养费提存至公证处指定账户,之后按照双方调解协议由公证处逐年分期发还给陈女士。法院、检察院、教育局、司法局四方按照各自职能对钱款共同监管,区公证处需每年定期向四方公开抚养费账户资金收支情况。陈女士、卢先生对该做法都予以认可,最终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