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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某涉嫌组织卖淫一案成功无罪辩护

作者:聂经伦  更新时间 : 2022-03-17  浏览量:980

    2020年11月,轰动本地的某童某女会所涉嫌组织卖淫一案,由省公安厅督办,市局异地用警整锅端。2020年12月,陶某刑拘期间,陶某丈夫王某委托聂律师为陶某辩护人,经依法申请会见陶某,了解到陶某仅是领取固定工资的会计,只上白班,不上夜班,对会所晚上发生的事情一概不参与,对会所经营管理会议也不参加,陶某也不是司法解释中“管账人”,涉卖淫收入另有他人管理,不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但公安机关认为陶某在该会所上班时间十几年,必然有所参与其中犯罪行为,依然将陶某报请检察机关审查逮捕。

    基于上述主要辩护要点,聂律师整理了系统、详细、专业的《不予逮捕法律意见书》递交给承办检察官,几天后,检察院决定不予逮捕陶某,陶某获取保候审,陶某得以在2021年春节前与家人团聚。此后半年左右,该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聂律师经依法申请调阅卷宗,经仔细、反复阅看,更加坚定了无罪辩护的信心,于是向检察院递交《关于陶某不予起诉的法律意见书》,而后检察院在移送法院的《起诉书》中剔除了陶某名字,并将陶某案件卷宗退回公安机关,2022年1月,公安机关认定“陶某在场所内属领取正常薪酬员工,未有积极协助组织介绍卖淫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可不认为是犯罪”,并以此为由作出《终止调查决定书》。至此,又一起无罪辩护成功。

  在此,需要特别感谢承办检察官铁肩担道义,聂律师与检察官只有书面材料往来和涉及案情交流的手机通话,从未谋面,检察官能够耐心阅看并依法采纳辩护意见,也说明我国新一代检察官的整体素养明显提高!

以上内容由聂经伦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聂经伦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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