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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时房屋分割问题

作者:陈秀芳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22-03-16 09:32 浏览量:315

2019年,刘某父母在刘某结婚前为其在上虞出资首付款购买了房屋一套,并在银行办理了贷款,产权登记在刘某名下,后刘某与张某结婚,婚后两人共同还贷。2020年初,刘某与张某因感情破裂,张某要求分割该房屋的一半价值,刘某不同意,遂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该案经法院两次调解不成,后判决,刘某父母婚前出的首付以及尚未归还的贷款部分视为刘某的个人债务。刘某和张某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刘某对张某进行补偿。

律师寄语

父母出资买房已经是一个社会普遍现象,那么如果做到财产不流失,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父母有钱愿意为自己子女买房最好在婚前购买,登记子女一人的名字。

2、 如果婚后出资买的房子登记在双方的名下,那么最好以公证的方式约定出资的归属或者以借款的方式固定款项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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