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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当事人确定抚养权,拿回30多万

作者:钟保昌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22-02-18 20:04 浏览量:124

原告何某某与被告廖某某等人抚养权纠纷

一案案例选编

一、案例基本情况采集

案例类型:律师诉讼案例代理原告

业务类型:抚养纠纷之诉

法院判决时间:2020年3月12日

法院名称:阳朔县人民法院

检索主题词:抚养纠纷

二、案例正文采集

案情简介:

原告的前夫因事故去世,原告与前夫的女儿获得了30多万元赔偿金,这30多万元赔偿金被前夫的三姐拿了,说是替原告与前夫的女儿的爷爷奶奶代管的,认为原告与前夫的女儿一直由原告与前夫的女儿的爷爷奶奶带,钱应该归原告与前夫的女儿的爷爷奶奶。原告认为被告侵占了她的抚养权,拿了她女儿的赔偿金,要求归还。判决结果原告胜诉,委托人满意。

代理意见:

一、原告的前夫离世后,原告与前夫的女儿的法定代理人是原告,原告与前夫的女儿应由原告抚养,赔偿金应该由原告管理。而被告原告与前夫的女儿的爷爷奶奶已经70多岁,年迈的老人带着孩子在农村居住,交通不便,家中更无年轻人随其居住,老人无法长期照顾好孩子。2018年9月,因被告的疏忽大意,导致不满2岁的女儿摔伤至左手骨折。如果赔偿金给被告拿去还了她自己的房贷后又不管小孩,就无法维护孩子的利益。

二、原告现在是孩子的唯一监护人,赔偿金应该由监护人替孩子保管。

判决结果: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裁判文书:(2019)桂0321民初1443号

案例评析:

本案是一起抚养权及被抚养人赔偿金纠纷,也是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的一种纠纷。本案的焦点是被抚养人的抚养权归谁所有,被抚养人赔偿金应不应该归还,最后原告胜诉,原来离婚协议中孩子跟随原告前夫生活并没有否定原告的监护权。建议做这类案件先明确谁有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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