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6月,被告人杨某为挣奶粉钱,寻求网络兼职,轻信他人将自己名下4张银行卡借与网友洗钱转账赌博资金,流水50余万,获利3000元。案发后被公安抓获,以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帮信罪)立案,后被移送审查起诉,公诉机关建议量刑一年。
律师分析:
1,帮信罪以明知为成立要件,是否明知系罪与非罪的标准,杨某在口供中明确表示对方告知是用于转账网络赌博资金;
2,经律师了解,被告人系主动到案,应当认定为自首,应予以从轻处罚;
3,被告人杨某在本案中有实际获利3000元,应予以退赃,以获从轻处罚;
4,被告人杨某的实际困难:单亲母亲带一两岁孩子,没有前科,到案后如实供述应予以从轻处罚。
辩护策略:
1,律师第一时间会见嫌疑人并成功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2,提交专业法律意见书,表达应当认定被告人存在自首情节,要求侦查机关对实际抓捕情况予以书面说明;
3,联系其家属积极办理退赃手续。
案件判决:
经庭前辩护人与公诉人、法官沟通案情,并经庭审,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的自首予以认定,并更改量刑建议,法院最终判决如下:
1,被告人杨某犯帮信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心得体会:
经律师积极与检察院、法院沟通案情,提交专业法律意见书,成功为被告争取到取保候审同时成功将刑期从1年减刑到6个月,并最终被法院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