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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案刑期直降两档结案
来源:周宇龙律师
发布时间:2022-02-18
浏览量:86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受害人还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他们的合法权利均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作为一名优秀的诉讼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要敢辩善辩,有理有据,据理力争,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近日,上海达必诚律师事务所收到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寄来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法院认定卢某构成诈骗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但审判阶段初期,公诉机关曾指控卢某构成诈骗罪且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据此指控卢某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庭审前和庭审中,律师抽丝剥茧,提交对卢某有利的证据,充分发表辩护意见,据理力争,敢辩善辩,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这才使得卢某的刑期大大减少,最终获刑二年了事。承办律师的成功辩护受到了本案被告人及其家属的赞誉。


基本案情

2020年11月许,卢某和李某等事先预谋,分工合作,以虚假网络招嫖的方式实施电信诈骗行为。期间,卢某以帮忙转资为由有偿让程某办理了一张银行卡,用于诈骗资金的划转和汇总。2020年12月,被害人宋某在某交友软件上被卢某以保证金、体检费等理由诈骗了9200元。后宋某报警,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在2021年2月将卢某等人抓获。经公安机关调查,程某名下的银行卡涉案期间结算流水达67万余元。2021年7月,某区人民检察院以卢某构成诈骗罪且涉案金额达67万元属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对卢某提起了公诉。由于卢某在2017年曾因诈骗罪被判处过有期徒刑7个月,其属于累犯,且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金额为67万余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卢某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

办案经过

我所接受委托后,指派周宇龙律师、周紫薇律师担任卢某的辩护人承办本案。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预约并会见了被告人,从被告人处了解了案件的基本情况。之后,律师联系检察院申请阅卷,以了解案件全貌。卷宗数量庞杂,尤其是本案涉及的银行流水过多。两位律师抽丝剥茧,分工梳理,开会研讨,剖析案情,梳理案情和涉案金额,最后形成了有建设性有说服力的辩护意见。主要辩护意见为:在定罪方面,本案事实上系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而被告人卢某为他人提供了支付结算帮助,故应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才比较适当;在量刑方面,该案卢某和李某等人共谋及分工协作的证据不足,不排除涉案资金流水系合法资金流水的可能性,卢某系被他人利用,应认定其为从犯,其获利金额少,有如实供述并自愿认罪的情节等等。

在案件的整个办理过程中,辩护律师一直积极与检察官和法官进行沟通。庭审前和庭审中,辩护律师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有理有据的辩护意见。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金额,辩护律师指出相关的指控并不能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程某名下的银行卡控制权并不在卢某手中,而在其上线手中,现有证据能够印证的是卢某参与的犯罪行为仅宋某一起,涉嫌犯罪的金额只有9200元,卢某获利很少,远远达不到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其余近66万元的金额不能排除一切合理怀疑。最终,某区人民法院采纳律师的辩护意见,作出判处卢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的刑事判决。

律师小结

该案的成功辩护,离不开律师深厚的法律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刑事办案经验。作为上海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周宇龙律师常年致力于刑事辩护的研究与实务工作,深受客户的信任,铸造了良好的口碑。周紫薇律师刑事辩护经验丰富,从业以来,一直坚持认真剖析案件,精准把握辩护要点,不断收获一份份罪责刑相适应的刑事判决和当事人的称赞。上海达必诚律师事务所将继续坚持“依法办案、匡扶正义”的理念,为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客户的合法权益不断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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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周宇龙
  • 执业律所:
    上海达必诚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310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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