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新立律师亲办案例
怀孕女员工拒绝长期出差被辞退索赔万元
来源:宫新立律师
发布时间:201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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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底,刘娟怀孕了。可今年1月,公司在明知她已经怀孕的情况下,还多次找她谈话,想安排她长期驻外出差。看看自己的肚子一天比一天大,刘娟觉得怀孕不便长期驻外,遂婉言拒绝了公司的安排。哪知,公司竟以此为由,将刘娟辞退。

失业后,刘娟一家的生活重担都落到了丈夫肩上,每个月仅靠他一人的微薄工资维持。生活的窘迫,加上突然失业的精神压力,让刘娟不堪重负。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听说国家有规定,用人单位不能任意辞退怀孕职工。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刘娟向法律援助中心提出了援助申请。

 了解情况后,该法援中心指派律师易建生为刘娟代理人。今年1月17日,受刘娟委托,易建生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书面仲裁申请,请求对刘娟被辞一事作出裁决。同时,他积极帮助刘娟收集相关劳动合同、孕检报告单、谈话录音等证据。最后,仲裁机构裁定,由该公司补发刘娟工资和赔偿金等损失共计1.8万余元,并为刘娟补缴一年的单位应缴部分社会养老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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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宫新立
  • 执业律所:
    辽宁黄海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21022*********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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