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伟燕律师亲办案例
广东某医院院长陈某某受贿获缓刑案
来源:黄伟燕律师
发布时间:2022-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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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某在任广东省某市三甲医院院长期间,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三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9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黄律师出庭为被告人陈某某辩护。辩护人认为:

被告人陈某某有自首的情节,且其犯罪较轻,依法可以减轻处罚。被告人陈某某取保侯审期间,在医学上所取得了重大成就,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属于“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的情形,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法院最终采纳了律师的大部分辩护意见,对陈某某减轻处罚。判决陈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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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黄伟燕
  • 执业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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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8*********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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