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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L女士姐妹成功退回广州某使用权公寓定金共10万元

作者:陈旺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22-01-10 17:44 浏览量:127

2021年11月24,L女士姐妹二人前往广州某楼盘看房,期间,销售人员不断以楼盘利好消息劝说二人购买。俩人有意认购,各支付了1万元款项以获取该复式公寓底价,随后又在销售的催促下各自支付了4万元款项。此时,两人共计向开发商支付了10万元款项,仓促的在销售准备好的认购书上签了名。
回到家后,两人才想起仔细阅读认购书,这才发现所签署的是《认租书》,两人立马上网查询该楼盘信息,发现该楼盘根本不能办证,而且该公寓是商业用地,根本不能居住。姐妹两人是奔着买房常住的,但现在实际就是付了几十年的租金,租了一个长租公寓。这让俩人完全无法接受,于是找到开发商要求退回自己已交款项。但开发商表示两人已签订认租书,且认租书上明明白白的写着二人是在“已清楚该物业所在区域及所在楼宇的现状”的情况下才认租的,就应该履行认租义务,否则将没收所交款项。陈女士气愤不已,看房时销售故意隐瞒信息,自己连认购书都没有看就被销售催促签名,最终却变成了自己的错,还要损失定金。L女士姐妹多次前往售楼部要求退回已交款项,双方闹得非常不愉快,可是依旧没有得偿所愿。至此,为了拿回定金,两人决定委托我们团队帮其追回款项。
11月30日,我们接受委托,后立即派出专业人员进行取证,迅速制定有效方案,介入处理。不到半个月时间,开发商就答应退款。12月18日,L女士姐妹分别收到退款。在短短20日内,就帮L女士姐妹追回损失,我们的专业高效得到了两人的高度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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