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卫勤律师亲办案例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成功之辩
来源:杨卫勤律师
发布时间:2021-12-16
浏览量:849

  审判法院: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

  案号:(2021)豫0704刑初**号

  审判法官:李**  李**  付**

  书记员:郭**

  本案涉嫌罪名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本人是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犯罪嫌疑人王某家属的委托开始接受委托,阅卷后发现本案是案中案,其上家已被刑拘留,本案涉嫌几千万余元,并且王某仅使用别人的企业支付号过帐达几千万余元,自己的支付号也有过帐几百万元,中间还出现小部分提现、转帐,再加上本案是案中案,当事人之间对案情供述不一,涉案资金往来比较复杂,所以本案退回了补充侦查(后为避免出现重复计算,对涉案数额进行了专门审计)。补侦结束后,检察院决定在两年左右量刑,本人认为量刑太重,犯罪嫌疑人也认为量刑太重,为了增强说服力,本人检索了本地法院同类案例提交检察官作为参考,再加上多次现场沟通,最终确定量刑意见一年四个月至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开庭前,为了尽量把刑期降至最低,建议家属退还了部分违法所得,最终法院判决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决后所有被告人均没有提上诉,本案圆满结束。

  本案管辖地为在凤泉区法院,对该院而言涉案数额确实不小,所以量刑时难免会有所加重,而且公诉机关还提及犯罪行为中还可能存在掩饰、隐瞒行为,案件证据也是错乱复杂,但经过律师和办案机关的多次沟通和努力,最终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定性,并将刑期压到了最低,极大维护了王某的权益,充分彰显了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辩护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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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杨卫勤
  • 执业律所:
    河南联盟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107*********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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