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颖律师亲办案例
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怎么主张
来源:宋颖律师
发布时间:202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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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案号】(2017)京0108民初568XXX号

【代理律师】宋颖律师         

【案情摘要】

A公司与B经营部是长期合作关系,A公司向B经营部提供货物,B经营部陆陆续续给付货款,后经双方核对,共同确认B经营部尚欠A公司货款共计二十万余元。后,A公司与B经营部均已注销,该笔货款怎么办?

律师接受A公司股东的委托后,经进行工商查询得知,B经营部为个体工商户,因其已注销,其债务应由经营者C承担。A公司注销前也对公司的债权进行了清算分配,其股东D在债权清算中分得此笔债权,是涉案货款的债权承继人。故,律师以股东D的名义提起了诉讼,将经营者C列为被告,最终法院判决经营者C向股东D全额偿还欠款二十万余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律师分析】

公司或个体工商户注销后,相应权利义务应由各自的继受人承继。A公司在注销之前进行了债权清算,其公司股东一致同意涉案债权由股东D承继,故D有权主张A公司的涉案债权。根据法律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经营者C是B经营部注销后的权利义务承受人,故D有权向C主张涉案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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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颖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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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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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讯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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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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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0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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