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慎云律师亲办案例
代理执行案件,追回全部执行款
来源:王慎云律师
发布时间:2022-03-30
浏览量:133

案件概述:

刘某某、李某某与山东某建筑公司居间合同纠纷经一审、二审、再审审理,法院判决:被告山东某建筑公司向原告刘某某、李某某支付居间费用20余万元。判决书生效后,刘某某、李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件受理3个月有余,距离案件审结期限还剩下2个多月,案件未取得任何进展,未执行到钱款,如果法院仍未查询到财产,案件会终本,终本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癌症晚期”。二人找到王律师,委托王律师代理该案。

案件办理过程及案件结果

接受案件委托后,王律师立即联系执行法官提交委托手续,了解案件情况、被执行人情况。另一方面,去调取被执行人的工商内档信息,去被执行人工作场所调查,得知该公司为一人有限公司,公司内只有3人,且公司注册地点内未有任何办公设备等资产。基于此,我们申请法院追加唯一股东任某为被执行人,在追加被执行人过程中,我通过其他渠道查询到被执行人一到期债权,立即收集初步证据后我将债权信息提交给法院,法院调查核实后,下发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最终缴纳所有的执行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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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慎云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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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王慎云
  • 执业律所:
    山东明湖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70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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