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秀芳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21-10-15 15:53 浏览量:699
一、农村建房受伤的赔偿问题
2017年3月,住在上虞小越的一外地村民给房东做小工时,从二楼掉下受伤,医药费当时由房东全额支付,并在伤好后经过司法鉴定,伤残为8级,误工期9个月,营养期6个月,护理期9个月。后双方因赔偿问题协商不成,于2018年3月提起诉讼。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房东作为发包方已经将房屋的修建承包给了一个包工头,具体事项由包工头负责处理。但因该小工的受伤是由房东指派不当导致的,结果法院裁判房东付40%的责任,包工头付40%的责任,小工自己付20%的责任。
律师寄语:
1、碰到农村修建房屋或室内装修时做到与承包人签订承包协议,将出现事故的责任承担问题在协议中予以明确,别到时候房子未好,官司缠身。
2、一旦由承包人接手时,作为房东的你做到不对底下的小工指手画脚,有任何不满向承包人反映,由其整改。否则有可能因你的不当指示出现伤害事件,从而承担赔偿义务。
3、修建房屋时需要寻找有资质的承包人,切断因选任过失导致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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