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描述:
2019年1月9日年近60岁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因出售高仿苹果手机被嘉定公安分局以诈骗罪刑事拘留,后拘留于嘉定区看守所。而后王某家人迅速委托我所周宇龙律师、周紫薇律师作为王某的辩护人,为其提供专业的刑事辩护,最终经过我所律师与公安机关及检察院的多次沟通,犯罪嫌疑人被无罪释放。2019年1月9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羁押在上海市嘉定区看所。犯罪嫌疑人家属委托我所律师后,我所周律师、紫薇律师第一时间安排预约了会见,了解到犯罪嫌疑人王某是路边兜售手机时被便衣警察抓住,之前并没有人来报警受骗。我所律师会见后,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所卖手机是从深圳寄来的高仿苹果手机,成本价在300元,以400-600元价格出售,以微信扫码方式在上海市嘉定外冈、安亭、花桥、马陆这几个区域出售过,总销售额大概1万元左右,犯罪嫌疑人在出售时有时也会告诉购买者这是高仿手机,购买者觉得合适就购买,不合适就不买。
办案经过:
周律师、紫薇律师在会见完成后,并向犯罪嫌疑人家属了解有关情况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并没有构成诈骗罪,他的行为不足以让购买者上当受骗,向嘉定区公安分局沟通了自己的专业意见,希望公安在办案时予以考虑,后又向检察院审查批捕时提交了自己的辩护意见,王某在出售高仿苹果手机时并没有欺骗行为,购买者有正常的逻辑判断有理由认为这是高仿手机,王某在有购买者要求开发票时也是开具“高仿苹果手机”的收据,并未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而且手机售价400-600元,也是符合产品价值的,另外犯罪嫌疑人违法获利数额较小,社会危害性很小,后面积极配合审讯,如实交代事情的经过,也进行了深刻的反省,且王某年龄很大了,多年前进行过脾脏摘除手术,身体素质也不适合长期羁押,家庭经济条件一般,妻子身体状况差需要有人照顾,儿子家经济水平也很困难,年幼的孙女也需要人照顾。我所律师在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以自己专业的刑事辩护经验,从多方面为犯罪嫌疑人请求最好的处理结果。
本案结果:
经过我所周律师、紫薇律师多次与办案机关的沟通,提交辩护意见,犯罪嫌疑人在拘留23天后于2019年2月3日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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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感言:
我所律师多年专注刑事案件,拥有丰富的刑事办案经验,出售高仿手机虽然数额小,但依然是侵犯了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我所律师在综合考量整个案件的基础上,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犯罪嫌疑人取得了最好的结果,也以此提醒任何人不要存侥幸心理,遵纪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