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逢春律师亲办案例
Z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判二年有期徒刑缓期三年
来源:户逢春律师
发布时间: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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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初,Z某和S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柳州市公安局某分局刑事拘留。2019年10月22日,本人接受其家属委托,作为其辩护律师。

案件于2021年5月13日开庭审理后,城中区检方根据庭审情况,变更S某的罪名。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集资诈骗罪。5月31日经过再次开庭审理,城中区法院最终判决S某构成集资诈骗罪,Z某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其中Z某,被处二年有期徒刑缓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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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户逢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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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502*********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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