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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饭局有风险,酒后出事要担责

作者:邓五英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21-06-11 15:02 浏览量:375

(2017)粤2071民初95xx号(2018)粤20民终64xx号

案由:生命权侵权纠纷

审理法院: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2017年4月1日,死者李X的法定继承人董X等,在本律师事务所与本律师团队沟通,讲述了其亲人李X在喝醉酒状态下,因无人护送跌落河中淹死的事实,作为家中的顶梁柱,李X的去世使董X等人悲痛万分。

事情的经过大致为:2017年3月23日晚,莫X邀请李X一起吃饭,饭局期间,莫X多次对李X进行劝酒,因此李X在席间喝了大量的酒,饭后莫X又邀请李X去兴中XX的音乐无限KTV一起喝酒唱歌,至当晚23:40分左右李X要先行离开回家,莫X在明知李X处于醉酒状态的情况下,只送李X出了KTV房10多米即回到KTV房继续唱歌,后李X自己一人行至兴中XX河道旁时,由于醉酒跌入河中致使身亡。

听完董X等人的陈述,本律师团队即时帮董X等人分析,因当晚组织饭局的

莫X作为组织者,对死者李X的死亡结果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当日,董X等人便与本团队律师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

在做好充分准备的情况下,本团队律师代理董X等人以莫X为被告,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莫X承担李X死亡造成的损失金额的40%即53万多,并同时向法院申请,查封了被告相当于诉讼请求金额的房产份额财产。

2018年5月5日,一审法院做出判决,认为死者李X死亡前属于农村户籍,应以农村户籍标准核算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接到一审判决后,经与董X等人协商,本团队律师代理董X等人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并搜集到董X在老家因住房贷款逾期,被银行起诉至法院的相关判决文书,及董X等人在老家的高德地图截图,说明死者李X死亡前实际居住于城镇的事实,要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

2019年4月12日,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后做出判决,支持了上诉人的部分上诉请求,依法改判按城镇标准核算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

二审判决生效后,董X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被告莫X多次主动联系本团队律师,要求与董X等人进行执行和解,后在本团队律师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

经过2年时间,本团队律师终于帮董X等人拿到赔偿款,给处于悲伤中的一家人带去一份宽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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