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铭恩律师亲办案例
关于开设赌场罪辩护
来源:彭铭恩律师
发布时间:2021-06-10
浏览量:298

一、基本案情

2018年11月13日和14日晚上,被告米*胜在南海区**镇*高保温管厂员工宿舍205房提供麻将桌和凳子供他人赌博,参赌人数达20余人,并从中获利。2018年11月15日0时许,公安以涉嫌开设赌场罪将米*胜刑拘。   

 

二、代理过程

我所接受家属李*容委托后,办案律师多次去南海看守所进行会见米*胜,为其提供法律指导,并起草取保候审申请书,两次提交到派出所。到南海区人民检察院阅卷、做阅卷摘要、内部讨论分析研究案情、多次提交法律意见书。保持与家属的密切沟通与联系,安抚家属情绪。办案律师参与庭审为米*胜辩护,并提交辩护词,成功争取轻判。 


判决结果:

判处被告米*胜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三、辩护意见

一、被告米*胜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对整个犯罪过程做了详细的供述,认罪态度好,坦白交待了所有的犯罪事实,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清案件事实。

二、被告米*胜在本案前,是一名遵纪守法,没有任何的不良嗜好和不良记录的公民,更没有犯罪前科,是初犯。

三、被告米*胜的犯罪行为主观恶性不深,虽然麻将桌和椅子都是被米*胜,被告人最开始是将麻将桌和椅子借给易*勤娱乐用的,并没有想用来赌博用,后来是一时的贪念加之法律意识的淡薄才做出了违法犯罪的事情。

四、被告米*胜在本案中仅仅获利400元,数额不大,赌场也不是面对公众开放,对社会危害程度不大。

五、被告米*胜在本案在本案中仅仅是提供麻将桌和椅子,和捧场起次要作用,是从犯。

六、在庭审过程中,被告米*胜自愿认罪,认罪态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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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灯湖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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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彭铭恩
  • 执业律所:
    广东灯湖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6*********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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