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正朔律师亲办案例
诈骗案涉案金额68万,不予批捕成功释放
来源:王正朔律师
发布时间:2021-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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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4月,黄某某和辽宁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与其合作汽车金融产品的代理,同年5月,黄某某在山西注册成立山西某利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骗取辽宁某车辆保证金68万元,后隐匿行踪潜逃。2018年11月初,黄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沈阳市公安局铁西分局依法拘留。

办案经历:

王正朔律师介入案件后首先会见了被告人黄某某,与黄某某进行了详细的交流,得知黄某某签订协议、成立公司、转账、销毁电话卡等行为,均是受方某某的指示,直至被抓,他都不知道是什么事情,一分钱利益没有得到,辩护人与其家属联系,找到了关键证人,出具了书面证人证言,以及不予批准逮捕申请书,后经过和检察官当面交流,最终将这个可能量刑10年以上的案件,争取到因证据不足而不予批准逮捕的结果。

办案结果:

因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2018年12月14日对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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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王正朔
  • 执业律所: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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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2101*********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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