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伟平律师亲办案例
涉嫌“寻衅滋事”,争取取保成功后,案件未移送检察院
来源:卢伟平律师
发布时间:2021-06-03
浏览量:439

基本案情

案由:寻衅滋事

嫌疑人:方某

委托律师:卢伟平律师

案件经过:

2019年10月18日,方某与本案另外四名嫌疑人于深夜1点许在某酒吧喝酒,期间本案一名嫌疑人白某与酒吧工作人员产生冲突。2时许,本案五名嫌疑人喝完酒准备回家,方某走出酒吧后就直接往家里走,在走了一段距离后,接到白某的电话说其与酒吧工作人员产生了斗殴,方某随即往回赶并在路边拾取了一根木棍。回到酒吧门口后,方某并未殴打对方,仅在旁边手持木棍比划。

次日,方某等五名嫌疑人被警方抓获。


律师行动:

在方某被抓获的第二天,方某家属即找到了卢律师,卢律师在向家属稍微了解情况后,便前往看守所会见方某以获取完整的案件情况。在仔细了解案件情况做出分析后,卢律师认为方某不构成寻衅滋事,应当是无罪。

在看守所会见完毕后,卢律师随即整理材料起草取保候审书联系办案民警申请取保候审,该取保候审申请未能通过。案件被移送检察院申请批捕后,卢律师又联系检察官递交不予批捕申请书,检察院做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方某成功获得取保候审。

在取保候审后,案件并未结束,卢律师又与公安民警联系,交换法律意见,将无罪的观点表达给民警,最终民警并未将方某做为嫌疑人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方某重获自由。


律师点评:

本案中,方某并未于酒吧人员产生实际冲突,其在走出酒吧后已经在回家的路上,在接到白某的电话后才返回,虽然返回路上有拾取一根木棍,但到达现场后,方某并未殴打酒吧人员,其拾取木棍仅是为了防身使用,其返回酒吧也是担心同伴的安全,不存在任何寻衅滋事的主观心态。因为,方某在本案中应当是无罪的。


律师建议:

1、酒后一定要保持理智,不要因为酒后的一时冲动而犯下大错。如果同伴与人产生冲突,不应当加入到冲突中,应当制止冲突的加剧。

2、在家里人被刑事拘留后,家属应当尽快委托律师了解案件情况,综合分析案件情况作出相应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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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卢伟平
  • 执业律所:
    福建法正联盟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
    13502*********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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