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东律师亲办案例
结婚两个月,律师成功帮助男方要回33万元彩礼
来源:刁东律师
发布时间:2021-05-30
浏览量:417

案情简介

男方李某与女方刘某于2019年2月经人介绍相识,2019年6月双方订婚,订婚当日李某给付女方礼金12万元、见面礼1万元。2020年1月,应女方的要求,男方父母又全额出资购买了一辆22万元的大众汽车赠与给刘某。2020年1月29日,受疫情影响男女双方无法举办婚宴,刘某再次向男方索要10万元。2020年4月8日,双方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2020年6月13日,李某欲与刘某发生关系遭拒后双方吵打,并开始分居。

双方发生争执后,李某及家人曾多次前往女方家中沟通,要求接其回家。但是,刘某执意不肯回来。万般无奈之下,李某找到文奇律所刁东律师团队咨询解决方案,并全权委托刁东律师处理本案诉讼。

办案经过

考虑到本案中男女双方已领证且共同生活长达5个月,另外本案所涉及的彩礼数额巨大,因此本案在办理难度层面是相当大的。为此,刁东律师多次同团队成员开研讨会研究本案诉讼策略。为承办该案,刁东律师及团队成员在庭前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首先,针对该案中部分彩礼是以现金形式给付女方的,承办律师在庭前申请了媒人出庭作证来证明给付的过程和数额。其次,承办律师搜集了男方父母为筹办结婚事宜在外借款的相关证据,用以证明女方刘某索取的巨额彩礼已经远超过本地的经济水平和男方家庭的负担能力,进而导致其生活困难。最后,承办律师从“共同生活”的概念内涵出发来说明案涉男女双方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共同生活。

在刁东律师团队的努力下,最终法院判决女方刘某返还大众汽车一辆、现金11万元,委托人对律师的工作成果表示满意。

律师评析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之规定,通常只有以下三种情形法院可支持返还彩礼,即:(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刁东律师认为,法定的三种可返还彩礼情形不能机械地从字面意思来理解,审判实践中关于彩礼返还的考量重点在于给付彩礼的当地习俗、共同生活的时间、给付的数额是否严重超出当地经济水平等因素。对于疑难的彩礼返还案件,承办律师不仅要善于多角度寻找诉讼突破口,还要在庭审中运用法理与情理相结合的表达方式来影响法官的自由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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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刁东
  • 执业律所:
    安徽文奇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40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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