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错钱给对方,又不认识对方,如何将钱全部追回?
作者:伍立纯 更新时间 : 2021-05-24 浏览量:433
案情内容
原告:马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伍立纯,广西利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李某
案情经过:
原告诉被告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13日受理,案号为(2020)桂0312民初4541号,原告转款转错账号给了被告,原告多次请求被告返还不当得利,被告拒不返还,后原告委托本律师,本律师帮助其收集被告的身份信息,诉至法院,对被告造成威压,随后主动返还不当得利,于是原告告知本律师帮其申请撤诉,于2020年10月29日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桂林市林桂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29日作出裁定。
审判员:李冬文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九日
律师价值:
原告由于疏忽大意转错钱到被告的账户,被告拒绝返还不当得利,本律师通过银行卡号,找出被告的身份信息,调出被告的户籍信息,并且经过本律师的收集证据,帮助提起诉讼,之后与被告充分沟通,以及积极与法院沟通,最后被告主动返还不当得利给原告,本律师便帮助原告申请撤诉,本律师做到维护司法程序,不占用司法资源,不浪费诉讼权利,用最快最优的方式达到最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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