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慧律师亲办案例
朱某诉黄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来源:徐慧律师
发布时间:2021-05-23
浏览量:271

案号:(2021)沪0113民初3103号

案情:2020年6月15日,被告驾驶电动自行车撞倒原告致原告受伤,后被告拒绝进行赔偿,原告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鉴定费、律师费等。

判决结果: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对原告进行赔偿。

律师点评:发生交通事故后,产生的一切损失都可以要求对方及保险公司在责任比例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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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徐慧
  • 执业律所: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101*********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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