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敏青律师亲办案例
公司对个人的欠款纠纷
来源:刘敏青律师
发布时间:2007-08-27
浏览量:443

2005)浦民二(商)初字第**4

案件事实:

200411月,朱某按照某信息科技公司的要求将78000ACD-R盘送到被告处。当天该公司对朱某提供的货物进行了确认并在送货单上进行了签收。但该公司在收受了朱某的货物后却迟迟不支付货款。

调查经过:

本律师在接受朱某的委托后,对朱某提供的证据进行了仔细地研究,了解了案件的基本事实。

审理结果:

由于本案事实清楚,原告提供的证据全面真实地反映了案件发展的过程,被告对其欠款事实也不予以否认,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采取比简易程序更为便捷、快速的的速裁程序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支付原告所有欠款,原告撤诉。

办案心得:

当个人与公司进行商行为时,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将交易的所有单据妥善保管,以免发生纠纷后,没有证据主张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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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刘敏青
  • 执业律所:
    上海瀛泰锦达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101*********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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