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公产房(以下简称该房屋),承租人系崔某。崔某过世后,该房屋进行拆迁,拆迁后,因继承人无法协商一致,无法与拆迁部门达成拆迁协议。后,其中一个继承人起诉要求继承该房屋拆迁权益。经一审二审审理,最终裁定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感悟:该房屋征收后的补偿权美国人属于遗产,可以继承。但几方对于安置方式有异议,且对货币补偿金额也有异议,继承人之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且不能与征收部门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因尚未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致使无法确定征收权益,故现无法确定遗产范围,诉争遗产范围目前处于待定状态,故本案无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