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有过错的离婚案件,对方享有损害赔偿权吗?
作者:宁飞龙 更新时间 : 2021-04-25 浏览量:312
丁某(女)与王某(男)于2015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共同生活期间,王某与他人同居,且经常打骂丁某,工作收入不用于养家,以至于家庭生活的重担都落在丁某身上。丁某多次报警,但王某依旧我行我素,问题始终未能解决。
弘毅律师接到丁某求助咨询后,立即分析案情,组织调查取证,固定了王某过错的相关证据后提起离婚析产诉讼。经过多次庭审,法官查明事实后,采纳了律师的意见,认定男方在婚姻中具有过错,将共同财产的四分之三判归女方所有。丁某对律师的服务精神和专业水平给与了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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