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法院】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原告委托代理人】
江苏久信律师事务所 赵文婧律师(本人)
【案情简介】
小王与小李为夫妻关系,两人于2013年5月20日结婚,小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认识校长,与其相恋,并且多次向小张转账,金额高达100万元。后事发,小李找到本律师,咨询想把小王转账的这些钱给要回来,本律师在衡量整个案件后,认为小王对小李的转账行为应视为赠与,该赠与应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小李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认定赠与无效,要求返还转账。
【承办过程】
在代理该案件的过程中,原被告争议焦点就在于这些赠与行为是否构成无效,本律师认为赠与无效。理由如下:合法的夫妻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出轨本就属于违背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违法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该民事行为应违反公序良俗原则而当然无效。
【审判结果】
1、胜诉。
2、法院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要求被告归还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