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卫兵律师亲办案例
少年维权路
来源:吴卫兵律师
发布时间:2011-12-19
浏览量:837
让有理无钱群众同享法律公正——2008年度泰州市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件之一少年的维权之路
——杨某工伤赔偿案
援助机构:兴化市法律援助中心承 办 人:江苏兴华人律师事务所
吴卫兵(律师)
【基本案情】
因家庭贫困,母亲常年生病,父亲收入微薄,兴化市未满16周岁的杨某毅然辍学,于2007年10月6日到兴化某镇某金属公司打工。刚工作对流程不是很熟悉,不慎将左手伸入钢盘,经医院诊断,左手被钢盘轧伤,致使左手食指中节以下缺失。出院后,公司称医药费已出,只愿再出很少的营养费,拒不赔偿经济补贴。可是杨某左手已残,他如此的年轻,以后生活怎么办,这使他本就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无钱打官司,维权无门。这时他们想到了法律援助中心。
【援助经过】
兴化市援助中心了解案情后,指派江苏兴华人律师事务所吴卫兵律师受理此案。吴律师指出杨父让其未满16周岁的儿子到企业从事危险工作是违法行为,另外企业招用童工应当受到相关行政处罚。如童工在工作过程中受伤,依法应当得到相关赔偿。
吴律师多方奔走收集了公司档案,并找到了相关证人。兴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经法定程序依法认定杨某为工伤(视同工伤)。杨某左手受伤后被鉴定为九级伤残。2008年4月,吴律师代杨某向兴化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经过仲裁庭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由该金属公司一次性支付杨某各项赔偿费30000元(医药费除外)。
庭审后,杨父对吴律师说:这个社会好人多,法律是保护老百姓、弱势群体权益的,感谢兴化市法律援助中心,感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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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卫兵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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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司法局二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吴卫兵
  • 执业律所:
    江苏兴华人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212*********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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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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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化市司法局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