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蓉律师亲办案例
离婚纠纷中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来源:黄蓉律师
发布时间:2021-03-20
浏览量:613

离婚纠纷中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案情简介】


李某和裴某2016年5月相互认识,之后确定恋爱关系。2017年1月22日,李某和裴某于A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并领取结婚证。婚后2017年6月7日生育一子小裴。婚生子小裴出生后一直是在A县和李某及李某父母居住,由李某和李某父母照顾。裴某一直在B市工作,极少回A县看望李某和婚生子小裴。


【案件经过】


云南鼎麒律师事务所在接受李某的委托后,本案承办律师立即就案情进行详细的分析。与李某进行了多次沟通,梳理清楚了案件的逻辑关系,确定了现有证据和案件的基本情况。针对案件制定了应诉方案,指引当事人收集证据。法庭上为当事人据理力争,成功为委托人争取到婚生子小裴的抚养权。


【案件结果】


法院依法判决:

1.解除李某和裴某婚姻关系;

2.婚生子小裴由李某抚养,由裴某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


【鼎麒说法】


结合本案分析:

本案是比较简单的离婚纠纷,往往离婚纠纷都涉及孩子的抚养权,本案亦是。本案中,李某和裴某都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但是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双方都不肯妥协。本案的争议焦点是:1.孩子由谁抚养?2.抚养费每月支付多少?


一、孩子由谁抚养?

  1. 不满两周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4条第一款规定,不满两周岁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 2至8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46条的规定,孩子两周岁后可以判由男方抚养,也可以判由女方抚养。根据该条第四款规定,法官会根据孩子的生活习惯,依据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判归一方抚养。在实践操作中,通过案例检索,法官在涉及孩子抚养权纠纷问题时也会充分考虑利于子女成长原则,判给长期照顾孩子的一方抚养。


3.已满8周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4条第一款规定,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在本案中,婚生子小裴起诉时已满三岁。但长期随母亲李某生活,由李某照顾。法院在处理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时,充分考虑这一点判由长期照顾孩子的一方李某抚养。


二、抚养费每月支付多少?


《民法典婚姻家庭解释一》第49条规定,抚养费一般按工资收入20%—30%的比例支付。无固定收入的,一般按照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计算每月工资,然后按照20%—30%的比例支付。在法庭上,法官会询问双方的工资收入状况,根据双方工资收入状况和双方的意见来判决抚养费的具体数额。


在本案中律师通过查询得知裴某从事的是制桶销售和家具销售业。律师向法院提供《关于印发2020年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的通知》及裴某公司的注册信息。证明按照2019年零售业的年均平均工资为198407元,则裴某每月平均工资则约为16000元,按照20%计算,裴某也应当支付3200元。但法官在判决中释义法院会根据孩子的生活、教育等费用的正常支出情况,酌情认定孩子抚养费。

综上,法院考虑裴先生的收入及孩子的实际生活费用情况,判决裴某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



以上内容由黄蓉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黄蓉律师咨询。
黄蓉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14998好评数115
  • 办案经验丰富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新闻路文化空间A座20楼新闻路与环城西路交叉口
138-8855-9791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黄蓉
  • 执业律所:
    云南鼎麒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5301*********603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云南
  • 咨询电话:
    138-8855-9791
  •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新闻路文化空间A座20楼新闻路与环城西路交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