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彦民律师亲办案例
摩托车闯红灯受伤死亡,谁的责任最大?
来源:卢彦民律师
发布时间:2021-03-19
浏览量:967

案件事实:

2017年9月12日 ,刘某未取得驾驶证,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二轮摩托车,沿外环线南侧非机动车道由东向西行驶,遇红灯继续通行,恰巧遇到驾驶小型轿车由南向北正常行驶的王某,刘某车辆左侧前部与王某车辆右侧前部接触,造成刘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后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刘某承担主要责任,另查明,王某为事故车辆所有人、保险公司为该车辆的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承保公司。


律师工作:

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的死亡,给家人造成了重大的精神伤害和经济损失。刘某的女儿悲痛欲绝,但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遂到天津相臣律师事务所处寻求律师的帮助。听到刘某女儿的陈述,律师深表同情,同时站在律师的角度分析本案,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向法院主张赔偿:1、医疗费2、死亡赔偿金3、精神损害抚慰金4、丧葬费5、交通费。

因为事故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100万商业三者险,故损失应当先由承保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保险公司在商业险限额内按照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此次交通事故的责任比例分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王某应承担事故责任的30%,刘某应承担事故责任的70%。

综上所述,医疗费要求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10000元,剩余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30%即3000元,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交通费合计900000万元,要求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110000元,剩余790000元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30%即237000元。因为保险公司能够足额赔偿,故王某不需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根据自己的专业分析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及赔偿明细,并向当事人详细解释了其中的法律关系。


案件结果:

本案最终获得胜诉判决,法院支持了所有的诉讼请求,认为我方的主张合情合理、于理有据,当事人对律师的工作十分满意,表示衷心的感谢。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当事人的诉求很多,但是未必都能实现,律师应向当事人解释清楚哪些可以得到支持,哪些不能得到支持,为其提供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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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彦民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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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卢彦民
  • 执业律所:
    天津相臣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120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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