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不明,无法鉴定,患方不一定败诉
作者:潘晓菲 更新时间 : 2021-01-03 浏览量:694
【简要案件经过】
患者孙XX于XXXX年11月10日入被告医院住院治疗,入院诊断:左侧乳腺肿物。查心电图示:疑有心肌缺血、房室肥大等现象, 必须注意,建议进行 24小时动态心电图检测与超声心动图等检查。11月12日下午被告予乳腺全切手术,术后第2日上午患者突发心跳骤停,后因抢救无效于11月14日死亡。
【审理过程及结果】
因患者死亡后没有尸检,死因不明,进而司法鉴定受阻,但经过本律师对病历的剖析,认为医方在术前没有完善相关检查,也没有对症处置,对术中、术后可能发生的情况没有防治方案,仓促手术,术后监护不当,应承担次要责任,经过多次沟通,最终被告认可其过错责任,赔偿原告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