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某某在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后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经调查韩某某在投保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遂拒赔。该案件的要点在于保险人在发现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后应当及时解除保险合同并拒赔。代理律师接受委托后就原告患病投保证据,保险人提示告知证据、及时解除合同并拒赔证据进行了充分举证,案件较为复杂,先后经过三次开庭审理,最终韩某某撤回了起诉。
案件结果:为当事人挽回损失125940.3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