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茂娟律师亲办案例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民事赔偿
来源:魏茂娟律师
发布时间:2011-12-09
浏览量:861
    汽车出了故障去汽修厂修车,熟料却被汽修厂内散养的六只藏獒扑咬,住进了医院。日前,济南市历城区法院遥墙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经过法院调解,受伤的顾客最终与汽修厂和狗主人达成调解协议 。
  2011年7月18日,家住济南市历城区的王先生因为爱车发生故障,来到单位附近的一家汽车修理厂修车。进入汽车修理厂后,王先生发现汽修厂的角落里散养着几只藏獒,由于当时藏獒离自己比较远,王先生并没有在意这潜在的危险。
  在经过简单的修理后,王先生的车修好了,当王先生准备上车离开时,不知是何缘故汽修厂里散养的藏獒突然向王先生发起攻击,六只藏獒几乎同时向王先生扑了过来。看到这一场面,王先生当时就被吓坏了,由于猝不及防,没来得及躲避的王先生当场被扑上来的藏獒扑倒并撕咬、抓伤,导致背部、胸部、下肢等多处部位受伤。好在,在场的人员及时阻止了藏獒的攻击,这才没有造成更大的伤害。事后,王先生被送往医院治疗。
  事发后,为了给自己讨要合理的说法及损害赔偿,王先生找到汽修厂和藏獒的主人商量损害赔偿一事,没想到狗主人刘某称是王先生自己招惹藏獒导致被攻击,与自己无关,拒不支付赔偿。而汽修厂则辩称,藏獒是刘某寄养在汽修厂的,汽修厂并不是藏獒的管理者和拥有者,所以也拒绝赔偿。
  自己被六只藏獒咬成这样,怎么一说到赔偿就没人负责了呢?一怒之下,王先生将汽修厂和狗主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审案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刘某等赔偿王先生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劳动能力鉴定费、财务损失等各项费用共计5000元,双方事后将互不追究。
  《新闻延伸》
  宠物伤了人 责任咋划分?
  日常生活中,一旦自己饲养的宠物给他人造成损伤,责任如何划分,应该注意什么呢?昨日,记者采访了山东元序律师事务所的魏茂娟律师。魏律师告诉记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以上内容由魏茂娟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魏茂娟律师咨询。
魏茂娟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10802好评数21
  • 办案经验丰富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济南市历城区华龙路399号新龙商务中心C座4楼 华龙路与华阳路交汇处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魏茂娟
  • 执业律所:
    山东元序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701*********681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山东-济南
  • 地  址:
    济南市历城区华龙路399号新龙商务中心C座4楼 华龙路与华阳路交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