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茂娟律师亲办案例
男子交通肇事撞伤人 为逃赔偿变卖家产潜逃八年
来源:魏茂娟律师
发布时间:201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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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济南平阴法院执结的一起肇事赔偿案中,肇事司机为了逃避三万多元的赔偿责任,竟然将家产变卖之后潜逃至外地,一躲就是八年。日前,这名男子再次现身后很快被法院抓获,经调解双方最终和解,肇事司机赔偿四万将这起历时八年之久的赔偿案画上句号。

  肇事司机李某是平阴当地一个体运输户,从事货运生意。2003年4月的一天,他驾驶自己的货车外出时,不慎将同向走路的蒋某撞伤。事发后,李某将蒋某送到医院,然而,随后随着治疗费用的不断增加,李某这才意识到这次车祸将给自己带来不小的麻烦,自己经营了好几年挣的钱也许有可能全赔进去。于是,李某产生了推卸责任的想法,不但在蒋某住院期间没有积极垫付医疗费用,而且在蒋某出院后也绝口不提赔偿之事。
  无奈之下,蒋某在出院后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当时,经法院判决,责令李某赔偿蒋某医疗费等共计38000余元。判决生效后,由于李某依旧没有自觉履行,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李某为了逃避法院的执行,竟然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将货车和家里值钱的东西卖掉后,脚底抹油——跑了。从此下落不明,一跑就是八年。期间,蒋某和执行法官多方打听,均没查到李某的信息。
  然而,日前有人举报李某在济南某地打工,得知这一消息后,执行法官遂派人进行跟踪,终于将李某抓获。
  对法院的执行,刚开始李某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后来经过执行法官对其进行耐心细致的教育,李某最后同意赔偿蒋某的损失。然而时间已经过去八年,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已是一笔不小的数字,有心还账而手头较紧的李某对此又颇为犯愁。执行法官组织李某与蒋某进行了面对面的和解,李某向蒋某诚恳地做了检讨,也取得了蒋某的谅解,同意免除李某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知理亏的李某四处借款,当天全部支付了案款,至此这起历时八年之久的赔偿案画上句号。
  逃避执行“行不通”
  迟早是要还的
  采访中,山东元序律师事务所的魏茂娟律师告诉记者,这里就牵扯到一个“继续执行制度”的概念,所谓继续执行就是指,人民法院在采取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强制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或债权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的制度。
  据了解,这项制度的实质就是被执行人债务的不豁免原则,即被执行人的债务不因失踪、躲避、清偿或分配而予豁免,只要债务人还有剩余债务存在,他就应当负责清偿,直至全部清偿完毕。法律规定,即便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其所负的债务也不能被免除,而应以其遗产偿还债务,或者由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通讯员 李明君 记者 李世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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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茂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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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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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701*********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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