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光明律师亲办案例
二手房买卖中首付款支付的法律风险
来源:祁光明律师
发布时间:2011-12-08
浏览量:509
【案例概述】张女士看中了一套房屋,但上家在这套房屋上还有银行的抵押贷款59万元。中介说上家要先取消抵押才能过户,不过由于上家拿不出59万元偿还贷款,所以希望张女士多付一点首付,然后上家再去注销。于是,张女士在签约后就付了60万元的首付给上家,但是上家迟迟没有去银行取消抵押。最后上家却说因为做生意发生了亏空,将张女士付给他的60万元去还了债。最后无奈张女士减少了贷款,增加首付帮上家还贷,才把事情解决。试想,如果张女士拿不出那么多首付,事情就难办了啊?可能就要涉及诉讼了。为此,特地咨询了相关的房产律师,如何才能更好的预防类似法律风险的产生?

【律师建议】在二手房买卖中支付首付款的时候,杨东律师发现很多买家都会犯二个错误,第一把首付款打到中介公司代为转付,第二直接把首付款打到房东帐号。其实这些都不是最安全的办法。就第一种而言,法律风险在于首付款有可能会被中介公司卷走,本律师处理过多次类似中介卷款而逃的案件,有些是中介公司,有些是中介个人。就第二种而言,法律风险在于房东有可能会把首付款挪作他用,实践中这样的房东多半是欠外债,或者生意亏本,就像上面张女士一样,成了受害者。

怎么样预防二手房首付款支付的法律风险呢?上海市欣隆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建议,预防这样法律风险,需要从流程着手。一般二手房买卖的流程是如果卖家有抵押贷款,那么卖家必须先还清贷款,并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后才能交易过户(有的交易中心还要求要办完抵押注销手续之日起几个工作日后才能交易,上海一般是7日后)。在这种情况下,卖家一般会要求买家先支付一定的首付,用来偿还银行的贷款以便注消抵押,如果买家坚持在取消抵押后再交首付的话,很可能由于卖家资金不足导致交易失败。

最好方法就是买家要求卖家预约好银行还贷时间,在卖家办好还贷手续后,再将首付直接汇入卖家在该银行的帐户,当然也可以使用现金本票,(注意时间点:预约还贷时间要在支付首付款截止日之前)。最后在领取银行他证等材料,直接去注销抵押。
摘自法律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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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祁光明
  • 执业律所:
    北京市道成(通辽)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150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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