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亲办案例
杭州刑事律师张涛代理金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终获缓刑判决
来源:张涛律师
发布时间:2020-08-26
浏览量:1093

案情简介:

犯罪嫌疑人金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杭州市拱墅区公安局刑事拘留,羁押于拱墅区看守所。公安机关以诈骗罪报请批捕后,人民检察院于同年8月4日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办案经过: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张涛律师接受金某及其家属的委托,作为金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的辩护人,接受委托之后辩护人第一时间会见了犯罪嫌疑人,了解了大致案情,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随后积极与办案单位沟通,全程跟进参与案件各阶段。在向办案机关递交了相关申请及法律意见后并进行了有效沟通后,成功为金某争取到了取保候审决定。人民检察院指控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用电信网络方式实施诈骗,且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在庭审过程中,辩护律师提出主要辩护意见如下:

1.犯罪嫌疑人并非犯意的提起者,作为公司最底层的业务员,并未直接的参与到公司的诈骗活动中去;

2.犯罪嫌疑人只负责前期的接打电话工作,并未参与到后期与受害人的实际交谈中去,主观恶性较小;

3.犯罪嫌疑人获利较少,经常请假;

4.犯罪嫌疑人在到案后能够及时交代案件情况配合调查,态度较好;

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金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相关法条: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其中,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上内容由张涛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张涛律师咨询。
张涛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48216好评数376
  • 办案经验丰富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138-5811-6084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张涛
  • 执业律所: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3301*********157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浙江
  • 咨询电话:
    138-5811-6084
  • 地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