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书,合同签订后,双方成立了项目组,设立了共同监管账户。甲公司也投入了资本,后来甲公司与乙公司再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涉案项目由乙公司作为施工人进行施工,并约定工程价款500万元。涉案工程完工后,甲公司并未支付乙公司工程款,乙公司通过诉讼取得了涉案工程款500万元。
双方当事人签订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后,又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一方负责施工并取得工程款,应当认定合同变更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以乙公司依法可以获得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