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律师亲办案例
通过商务谈判,获赔452万元
来源:李明律师
发布时间:2020-08-02
浏览量:1310

通过商务谈判,获赔452万元

—夏某某工伤赔偿案评析

浙江亿维律师事务所    李明律师

案情简介

受害人:夏某某

侵权人一:杭州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侵权人二:浙江某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侵权人三:浙江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侵权人四:杭州某经济合作社

2015531日下午1330许,受害人在某大厦外墙装饰工程在建施工工地施工过程中,因为高处坠物,造成工地北面施工员受害人受到严重伤害。受害人受伤后,在医院住院治疗,现已治疗24个月,侵权人一和侵权人二已支付医药费180万元左右。受害人因高空坠物致特重型颅脑损伤,目前遗留右侧肢体活动功能完全丧失的后遗症,已构成三级伤残,遗留右眼低视力2级、左眼盲目3级的后遗症,已构成五级伤残,颅骨缺损鉴定为九级伤残,精神损害鉴定为五级伤残。

争议焦点:

受害人的损失有多少?

审理判决:

本案中,原告没有采用向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而是采用商务谈判的方式,最终通过街道、社区、四个侵权人的艰难谈判,最终获赔452万元。

经典评析:

本案中,受害人的遭遇非常令人同情。受害人刚刚大学毕业,参加工作没有多长时间,结果遭遇高空坠物,身体遭受多处伤残,并且精神上也有残疾,最终被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律师代理本案件时,受害人仍在医院进行康复治疗,拖欠了巨额的医药费。律师接受受害人家属的委托,向各个侵权人多次进行联系,在社区的大力支持之下,最终,侵权人不仅支付了医疗费用180余万,并且还赔偿了受害人的各项损失272万元,受害人总共获赔452万元。本案之所以没有采用诉讼的方式,在于如果向法院起诉的话,原告是不能获赔这么多钱的。受害人家属来委托律师的时候,提出了更高的索赔要求。律师通过对案件的分析,认为受害人家属的索赔要求过高,不仅远远高于法律的规定,并且有可能会吓跑侵权人,导致侵权人不愿意进行调解。律师最终建议受害人家属提出适度高于法律规定的赔偿金额,适时争取更大的权益。最后,律师通过对侵权人进行利弊得失、法律规定的全面分析,在社区和街道的大力支持之下,最终双方各退一步,达成了调解协议。受害人家属也拿到了全额的赔偿款项。由于受害人一直处于康复治疗之中,他的医疗费用实际上是非常不确定的,只要受害人在治疗过程当中,就会产生医药费用,这些医药费用都必须由侵权人来承担。本案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了一个非常棘手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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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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